关于做好秋季防病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3-11-20 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秋季是流行病的高发期,为做好学院秋季疾病的防疫防控工作,预防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防病工作的通知》﹙冀教政体[2013]106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师生健康的监测与管理

学院将把秋季疾病的防疫防控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卫生防控工作的组织机构,与神农居医院驻学院社区卫生保健站密切配合,加强保健力量,与黄骅市卫生防疫防控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秋季流行病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遏止各种传染病流行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大秋季防病工作的力度,落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将秋季防病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努力提高师生防病的责任意识,提高学院防疫防控工作的管理水平。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安全是防病工作的重头戏,是预防肠道性疾病的重要内容。要教育学生不吃过期变质的食品,不吃生冷不洁的食品,不采摘食用野果、野蘑菇,防止“病从口入”。后勤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做到:原料采购索证到位,原料贮存管理到位,食品加工规范到位,食品出售监管到位,卫生保洁消毒到位,确保采购、加工、供应和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二)落实安全供水责任。

在黄骅市自来水公司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学院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清洁、消毒等工作,为师生提供达标的生活饮用水。

(三)落实卫生保洁责任。

学院将加大卫生保洁的工作力度,搞好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消除卫生死角。要动员全院师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

(四)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

晨检、病因追究和发热门诊值班是防控聚集性疫情发生的三项有效制度,各单位要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有效处置、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落实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

学院将依据《河北省教育系统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冀教安[2013]32号﹚,修订我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维护学院和社会的稳定。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把秋季防病工作同师生的健康、学院的稳定联系起来,不断提高对秋季防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一次秋季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讲座、广播、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疫防控的知识,使全院师生共同关注秋季防病工作,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空能力,形成良好的防控氛围。

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的问题,请及时与后勤管理处王俊敏同志联系。电话:888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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