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处置各类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教职工和学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工、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销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教职工和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院内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学院附近发生,可能对师生员工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事故灾害事件。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
(四)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成立海滨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示,研究决定海滨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行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照程序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请求政府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发生突发事件时,调动各单位力量,及时组织人员、技术、物力和财力全力处置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执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和主管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位副院长、副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人组成。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院长兼任,后勤处副处长为专职副主任。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全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协调中心,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组织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院内各单位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落实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加强日常安全稳定管理。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的应急信息系统。
(1)迅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第一时间先口头后书面向学院领导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现场发现人一般应将信息直报本单位负责人或学院领导。
(4)续报:在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情况。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信息报送的程序: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各单位负责人向单位应急预案工作小组汇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向学院主管领导和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1.在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各单位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诱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有数据、有内容、有措施的综合材料,及时上报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严格执行学院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的规定;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情控制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院办公室是全院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单位,未经授权各单位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和校园秩序混乱。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院及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3.以人为本,群防群控。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必须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全院要形成各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理。要依法综合运用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依靠科技,加强保障。要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次生事件的发生。要从制度、组织、物质、资金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保障措施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实行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平时加强物资的配备、储存和检查,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实训,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2.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现、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给国家、学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校园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者,依照党纪、国法和院规、院纪追究其责任。
②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往事发现场了解火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或安全保卫科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③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火灾信息传递到政府有关部门。
①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切断电源,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②自救、扑救火灾时,要区别不同情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③扑灭电器火灾时,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电。
④扑灭燃气火灾、油类火灾时,首先要关闭燃气阀门,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毯等。
⑤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大声呼喊向周围人报告火警,同时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消防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支援;求援时必须讲明火灾地点、火势大小、起火原因、联系电话等情况,并派人到校路口接警。
⑥火灾的自救与逃生。听到火警的所有人员立即进入紧急状态,餐厅、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组织师生快速有序的疏散。火灾最初五分钟是最佳逃生时机,首先应躲避浓烟,能向下跑的决不向上跑;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立即打开安全门,要用手背试测门面的温度不高时再打开,撤离到安全地带。
⑧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火灾信息后应立即询问现场的处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或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⑨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统一指挥,疏散人员,抢救物质,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防止火势蔓延;火势若对区域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无关人员进行疏散。
⑩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直接责任。
①出现食源性疾患疫情后,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时向院长(执行院长)报告。
①将食源性疾患疑似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②质检人员立即封存现有食物并送样到有关部门检测,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及仓库等场所。
③立即组织住院患者陪护队伍,由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不要到医院探视,以免影响患者的治疗、秩序和思想情绪。对无需住院治疗的轻度患者,有关单位要探视慰问。
④成立事故调查组,根据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有关调查取证、救助及善后工作。
①稳定师生情绪,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向外扩散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②如有家长探视时,要指派专人会同有关单位、班级辅导员做好家长的思想、接待和安抚工作。
③疫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及有关学生的思想工作。
④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学院办公室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①校有车辆发生安全交通事故,学院办公室应立即向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
②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拨打“122”交通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若车辆发生着火或自燃且火势较大,则拨打“119”消防警电话。若有人员伤亡,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
③拨打“122”交通警电话,请求事故处理,同时保护好事发现场,以备勘察和事故理赔处理。
④火灾事故要立即切断车上电源。如火势不大,立即用车上配备的灭火器灭火,若火势较大,立即拨打“119”消防警电话请求救援。
⑤若有乘客受伤,首先与急救中心或附近医院联系进行救治。
①发现饮用水被污染,事发单位立即向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并向院长(执行院长)报告。
③经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黄骅市卫生防疫所。
②提取水质样本,并组织送检,查清污染源是院内还是院外供水系统。
③组织调运清洁水供应学生食堂,为师生提供安全的餐饮、供水服务。
④若因水污染导致中毒事件,立即将患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护理、慰问。
⑤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采取适当方式向全院说明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保持校园秩序和师生情绪的稳定。
①维修科将停电事故立即向后勤管理处报告,后勤管理处向主管副院长报告。
②如因校外原因造成停电,协调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电;若是校内原因造成停电,马上组织力量突击抢修。
③积极筹建主配电室,尽快实现院内双路供电,为维护校园秩序提供物质保障。
①发现群体性不稳定苗头或事件初发阶段,由事发区域单位负责人向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并向院长(执行院长)报告。
②事发阶段紧急情况下,拔打院内报警电话:8887110。
①深入现场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事发原因,掌握主要带头人、组织者等第一手资料,为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②根据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疏导群众,化解矛盾,完成学院下达的任务。
③后勤保障部门为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提供水电、物资等坚实的服务。
①学院内发生流行性疾病,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
③后勤和学生处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
①各宿舍、食堂和教室等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消毒措施。
②各单位要按照学院卫生防疫的要求,对师生员工进行每日晨检,若发现发热、胃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者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特殊时期任何人不得带病工作,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③做好疫情感染源及防护措施的宣传,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疫情,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①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预报时,学院应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并将信息及时传达到各单位责任人,作好灾害预防工作。
②因恶劣天气导致事故发生时,单位责任人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①出现恶劣天气时,相关单位应安排专人了解灾害预报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宣传及预警工作,同时做好防范的物质和人员准备。
②实行院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学院办公室应24小时安排值班,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恶劣天气灾害事故。
③恶劣天气对院内设备、设施造成损毁时,有关单位负责人应亲临一线指挥抢险,尽快修复损毁的设备设施。
④发生路面积水、积雪、结冰时,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排除积水、清扫积雪、铲除结冰,防止师生摔伤或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将触电伤亡情况立即上报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向院长(执行院长)报告。
①首先关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绝缘工具将供电电线截断。
②距电源开关较远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绝缘物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
③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④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急救措施。
⑤触电事故对区域安全构成威胁时,要疏散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
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学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①发生机械致人伤亡事故时,其他现场人员应立即关闭事故机械电源。
③对机械致伤人实施现场固定、包扎等紧急救护,受伤人不要大幅度移动,以避免不必要的流血或骨节损伤。
④单位负责人应与黄骅市急救中心联系,求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一)宣传教育。学院及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渠道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应急救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是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纳入培训内容,增强广大干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演练。学院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模拟演练,以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职责,熟练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况、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使师生员工熟悉紧急状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